今天是000000日, 距离展会开幕还有 0000小时  |  联系我们  

展商中心

参展须知

参展注意事项:

1 、杜绝假冒伪劣商品参展, 参展企业需提供营业执照、产品质量等证明材料 ;为尊重知识产权, 参展商只能展出以自身名义登记生产、并使用自身注册商标的产品,或授权代理、经销的产品。
 
2 、未经组委会同意,参展商不得任意转让展位,一经发现,即撤销其参展资格。
 
3、企业填妥“展位申请表”并加盖公章后传真至组委会,于一周内将展位费一次性汇入大会指定帐户,在确认参展商参展资质后,将发给展位确认书。
 
4、展位申请表已视为合同使用,如因参展商单方面原因导致不能参展,可在申请展位(包括广告)一周内提出撤消申请,否则参展无权撤消申请。如果参展商执意要撤消展位,仍需支付100%的参展费用。同时,组委会保留追讨其它损失的权利。
 
5、如果由于不可抗力或者其它超越其控制范围的情况(例如断电,地震,战争)而导致大会被迫暂时或长时间清空一个或多个的展览场地,或者推迟或者缩短展览会,参展商无权要求行使撤销或者取消合同的权利、也没有任何理由向SIA提出索赔的权利,尤其是要求损坏赔偿金的权利。如果大会 由于不可抗力或者其它超越其控制范围情况而取消展会,或者由于对于大会来说举行这样的展览会已经变得不合理而取消展会,大会对于由以上原因而导致展会取消所给参展商造成的损害和不利影响不承担责任。